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山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22-06-07 15:19:26 admin
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为15μg/m3,同比下降21.1%;二氧化氮浓度为31μg/m3,同比下降11.4%;PM10浓度为74μg/m3,同比下降9.8%;PM2.5浓度为39μg/ m3,同比下降15.2%;一氧化碳浓度为1.5mg/m3,同比下降16.7%;臭氧浓度为169μg/m3,同比上升0.6%。当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空气质量改善迈上新台阶。
 
2021年,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9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68个,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2.3%,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增加2个断面)。汾河流域在2020年6月全面消除劣Ⅴ类的基础上,2021年21个国考断面全部提升到Ⅳ类及以上水质,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沁河、丹河、滹沱河、清漳河、浊漳河、唐河、沙河出境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水质。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完成了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了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2021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有效防范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加强源头预防,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有效保障了老百姓“住得安心”。
 
5年间,我省右玉县、芮城县、沁源县、沁水县、蒲县、阳城县、安泽县、平顺县等8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右玉县、沁源县、沁水县、蒲县等4县先后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尤其是2021年,创建数量为历年新高。针对不同区域,我省加强成功经验的总结,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内容来源:山西晚报


  

© 2023 深圳市艾方立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41684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