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高考备考以及考试期间(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围直线距离3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二、在6月7日至9日和6月26日至28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三、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7:00)时段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准许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四、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全市应严格管控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除需严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外,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望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特别管控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加强对施工工地和其他各类噪声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广大市民如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69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0日
来源http://mee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