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公开文件

2018-12-28 10:44:22 艾方立科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公开文件

(A版)

 

 

 

 

 

 

 

 

 

 

 

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00五年六月

 

 

 

前 言

 

随着环保产品认定工作的开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使环保产品认定制度逐步与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接轨,200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调整环保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D)130号),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

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为适应新的许可证制度的需要,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承担环保产品认证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从2005年起环保产业认定工作将转移至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完成环保产品认定制度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的过渡和正式转移。

2005年4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环协(2005)36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产业协会发了<<关于环保产品认定转化为环保产品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委托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环保产品认证中发挥宣传、协调作用,认证检查员参与实施工厂检查工作”:受理认证申请的代理(发放认证申请书):工厂检查员参与工厂初次检查、负责联系、协调工厂初次检查的日程安排:承担认证年度监督性检查,编写年度监督性检查报告,检查、核实年度监督性检查中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认证工作的相关情况等。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接受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委托,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

编 者

 

目 录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 6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服务方针.. 7

公正性声明.. 8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保密规定.. 9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12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24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8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办法.. 37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39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46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扩项申请书.. 48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境外企业).. 50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认 证 目 录.. 56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

 

1996年,原国家环保局开始实施环保产品认定制度。根据<<关于高速环境保护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00]130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环保产品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进行。为适应新的谁制度的需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建了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中国环境保护协会组织实施的环保产口认定工作案将转移至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是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授权承担环境保护产品谁的唯一机构。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将按照“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检查”这一国际通用的认证模式开展环保产品认证,产品认证的范围(包括焚烧炉产品)、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及材料等六大类产品,目前列入认证目录的产品00余项。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将遵循(客户第一,用户第一)的宗旨,秉承“务实、严谨、服务”的传统,坚持“认证工作服务于客户、方便于用户、服从于环保事业”的理念,时刻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为我国认证事业和环保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号建设部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电话:10-58933939 传真:10-58933748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服务方针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英文缩写为CCAEPI)在开展认证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第三方认证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维护认证的公正性,特提出本中心的服务方针:

1. 坚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要求;

2. 以标准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科学地实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维护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信誉;

3. 不以赢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并确保不受任何可能性干扰认证结果公正性因素的影响。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公正性声明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是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授权承担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业务的唯一机构。我作为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主任,为保证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特向全社会公开承诺:

1. 本中心各级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保证认证质量的各种规章制度。

2. 本中心在可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范围内,向所有的申请人开放,不附加过分的财务条件或其他条件,不受有关利益方的干预。对任何单位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保证认证结论的真实、客观、公正。

3. 本中心为认证企业保守技术、经营秘密,决不对外扩散和自行引用。保证认证产品、技术文件和经检测的数据等不为第三方所利用。

4. 本中心保证不开展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技术开发活动,中心工作人员不参加与认证的技术咨询业务。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中心主任(签字):杜玉林

200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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